近日,石棉縣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長達近10年的工程施工合同糾紛,為原告的合法權益爭取到了法律的保障。
2005年,黃某承包了徐某位于石棉縣響水溝電站堰道工程,并順利完工。而徐某卻以各種理由一直拖欠黃某工程款。在黃某多次催討下,徐某才向黃某出具了欠條并承諾盡快支付。但直至2012年8月24日黃某死亡時,徐某仍未支付其工程款。黃某的繼承人黃父及其兩個兒子為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,遂依法訴至石棉法院,要求被告徐某支付所欠黃某工程款16萬元。
該院在辦理此案中了解到,原告家庭經濟十分困難,此工程款關系原告一大家人的生計,如處理不好,將影響他們的正常生活。
為了減輕原告訴累,承辦法官通過電話告知了他們的權利義務,并耐心解答他們的所有疑問。
同時,他們深入響水溝電站了解情況,對案件所涉事實進行了認真仔細的核實,并對被告動之以情,曉之以理,訴之以法。
在多次庭前調解工作的基礎上,庭審時終于促成了雙方讓步,被告徐某同意支付給原告欠黃某的工程款16萬元。
在達成調解協議后,為避免原告來回奔波,承辦法官利用午休時間制作了調解書,為原告及時送達。至此,一件長達數十年的糾紛就此圓滿化解,困擾原告多年的心結就此化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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